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切實加強投資者保護
(道恩股份 ?002838)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并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實施。新《證券法》全面推行證券發行注冊制度、顯著提高證券違法違規成本、完善投資者保護制度、進一步強化信息披露要求、完善證券交易制度,同時擴大了證券法的使用范圍,完善了證券交易和上市公司收購制度等,這標志著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進入了新的歷史階段,并為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道恩股份積極組織董監高、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控股股東的相關人員參加了新《證券法》培訓,并對信息披露、投資者保護專章內容予以講解,這也是本次證券法修訂的核心內容之一。
一、提高信息披露質量,為價值判斷提供充分依據。
“信息披露無小事”。本次新《證券法》將信息披露作為單獨章節,設定“信息披露義務人”的嶄新概念,對信息披露的范圍和標準進行拓寬和充實,著重突出了董監高和控股股東在信息披露中的地位、義務和責任,核心修訂了:(1)在“真實、準確、完整”的信息披露基本原則上新增了“簡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減少過分冗余以及難以理解的信息給投資者閱讀公告帶來的障礙;(2)境內外同時披露,證券同時在境內境外公開發行、交易的,在境外披露的信息,應當同時在境內披露;(3)明確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可以自愿披露與投資者做出價值判斷和投資決策有關的信息,但不得與依法披露的信息相沖突,不得誤導投資者;鼓勵自愿性披露,但不得選擇性披露,信息披露應當保持一致性原則;(4)信披違規處罰提高,相較原證券法最高罰款60萬元,本次修訂大幅提高罰款金額,將對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起到更有力度的威懾作用;(5)信披渠道拓寬,進一步明確了上市公司應當在證券交易場所的網站和符合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條件的媒體發布依法披露的信息,增加了互聯網渠道,讓投資者查閱公告更加及時、便捷。
新《證券法》的實施對公司治理的要求越來越高,違法違規的成本顯著提高,作為兩年信息披露得“A”的公司,道恩股份具有良好的基礎,并已根據新《證券法》的要求,對公司的相關制度進行修訂。
二、加強投資者關系管理,有效維持投資者利益。
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對上市公司具有重要意義和作用,良好的投資者關系是建立公司內部經營發展與外部資本運作長效機制的基礎,是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和投資者回報最大化的保障,其也是投資者與公司溝通的渠道。本次新《證券法》在投資者保護章節,提出了區分普通投資者和專業投資者、建立征集股東權利制度、規定債券持有人會議和債券受托管理人制度、建立糾紛調解制度、明確代表訴訟制度、完善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制度等,對證券市場的發展具有長遠的積極作用。
道恩股份始終高度重視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一方面,主動、及時、完整的向市場和投資者披露公司的信息,并在充分考慮不同投資者的投資風格及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的側重點的基礎上,綜合運用交易所互動易平臺、股吧問答、電話交流、路演和反路演等形式,加強與投資人交流,讓市場和投資者能更好的了解公司的情況,建立友好的關系;另一方面,在發現市場出現對公司的不實報道和負面報道時,在第一時間核實相關情況,及時的回應相關報道,防止對投資者造成誤導,避免對公司造成的不利影響。
良好的投資者關系,不僅可以提振投資者信心,穩定公司股價,更是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結構,提高治理效率,提升信息披露質量的標尺。隨著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的不斷完善,公司的內部治理、信息披露水平等也將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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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7日